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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系分散实习(自主实习)实施办法

时间:2015-08-28 12:06:44  作者:

分散实习(自主实习)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是针对工作单位要求已签三方协议的学生提前入职的特殊情况作出的相应规定。

1.  首先写出申请(含安全责任书)。

2.  申请书内容包括(见样本格式):

(1) 自己和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

(2) 签订安全责任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强调要自己负责安全。

(3) 另附实习单位简介。

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有单位接收函(含实习计划)。

3.  单位接收函(含实习计划)内容包括(见样本格式):

单位公司名称

指导联系人姓名,职称

公司固定电话并加盖公章

实习计划

4.  经系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在外实习。

5.  要求每周与学校指导老师至少联系二次,汇报实习情况。

具体由各专业研究室安排。

6.  不符合以上手续擅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

7.  离校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随时接受系里的抽检,并按时返校做毕业设计。

8.  有关毕业事宜要及时联系班主任.

 

 

 

电子工程系

20158

 

 

注:分散实习(自主实习)的同学的实习评语由实习单位填写并给出实习成绩(实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