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党员自审自律自省意识,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我系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能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发展。结合我系学生党员实际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党组织研究制定本考核条例。
一、考核说明
1、每名学生党员每学期的基础分值为60分,依据考核细则增减分。
2、积分累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3、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不及格者,给予相应处分(预备党员延期半年转正,正式党员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二、考核细则
(一)、专业课学习
1、对于每学期综合排名在全班前五名者加4分,前十名者加2分,前十五名者加1分,若有不及格者减2分/科。
2、通过英语四级者加4分,通过六级者加6分。
3、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者,二级或三级加3分,四级加6分。
4、对于学期末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奖学金者,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单科加1分。
5、被评为院级三好者加3分,系级加2分。
6、经查实,旷课者扣1分/学时。
(二)、思想政治学习
1、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对于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2分。
2、遵守会议制度,组织生活中手机关机:接发短信者扣1分/次,接电话者2分/次。
3、讨论会上积极发言,发言不积极者扣1分/次。
4、对于勇于向党组织揭发违反校规校纪者加2分/次。
5、对于违反校规校纪者,泄露党内机密者,根据情况酌情扣分并作出相应处罚。
(三)、工作情况
1、担任院级学生干部加3分,系级加2分,班干部加1分。
2、若本人所在班集体被评为优秀班集体加2分,不达标班集体扣2分。
3、被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系级加2分。
4、被评为“优秀团干”加2分,“优秀团员”加1分。
(四)、参加活动
1、积极参加系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加1分/次
2、 在活动中担当组织者加2分/次
3、能为各种活动提供新思路,并举办成功者加2分/次
(五)、其他
1、在公共场合言行举止不文明影响党员形象者扣3分/次
2、一学期内宿舍卫生平均成绩:95分以上者加8分,90分以上者加6分,85分以上者加2分;低于80分者扣2分/(5分)
希望全体学生党员能以本条例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正当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与智慧。
注:本条例解释权归我系党总支,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电子工程系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