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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警示教育案例

时间:2023-09-27 16:12:32  作者:

一、发表错误言论

(一)湖北大学教师梁某某发表不当言论被开除党籍

据湖北大学网站消息,2020年6月20日,湖北大学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通报有关工作。

会议通报了对文学院教师梁艳萍的处理情况。通报指出,梁艳萍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多次发布、转发“涉日”“涉港”等错误言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经校纪委研究、校党委审议,决定给予梁艳萍开除党籍处分。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梁艳萍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教学工作。(新京报快讯2020年6月20日)

(二)长江师范学院教师孟某某工作期间言行不端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教师岗

长江师范学院官网:我校教师孟某某,在带领学生到校外开展实践教学工作期间,在学生面前谈论与教师身份严重不符的话题,带着学生参加私人饭局并要求学生喝酒敬酒,去KTV唱歌并要求学生参加等。其行为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江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第三条、《重庆市市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试行)》第二条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孟XX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调离教师岗位;取消其两年内评奖评优、职称评审、职务职级晋升、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研究项目等资格;处分期内其基础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执行80%、统筹绩效工资部分执行60%。

学校将持续加大师德师风线索查处和通报力度,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希望广大教师引以为戒,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27日

(长江师范学院官网2021年6月27日)

(三)南京财经大学教师冯某某在微博发表错误言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师岗

南京财经大学官微:近日,有网民反映我校新闻学院教师冯济海在其新浪微博个人账号上有错误言论。学校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及时启动调查程序。经查,冯济海以微博回复留言方式发布错误言论属实,构成违反政治纪律和师德失范行为。学校经研究决定:责令冯济海作出深刻检讨,并就其错误言论在新浪微博平台公开道歉。给予冯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教师岗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的行政处分。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南京财经大学官微2021年11月28日)

(四)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给予行政处罚并调离教师岗

2021年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中国新闻网2021年11月30日)

(五)上海震旦大学教师宋某某在课堂发表不当言论给予开除处分

新京报快讯据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微博消息,经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调查核实,东方电影学院教师宋庚一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新闻采访》课程中发表错误言论,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办法》和《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其开除处分。(新京报快讯2021年12月16日)

(六)青岛大学教师高某某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被调离教师岗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新京报快讯2021年12月16日,青岛大学回应教辅实验人员高薇嘉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一事,回应全文如下:

关于我校教辅实验人员高薇嘉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一事,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认为,高薇嘉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学校研究决定,将高薇嘉调离教学岗位、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取消其教学资格,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健全相关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新京报快讯2021年12月16日)

(七)宁波大学教师李某发表歧视侮辱女性言论被解聘

就“网传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务办教师李某发布‘女人就是事多’等歧视辱骂言论”一事,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官方微博6月6日下午发布通报称,经调查,该院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解除其聘用关系。

此前,该院在6月5日通报称,“关于我院李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不当言论,学院高度重视,立即核实情况,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其停职检查,下一步结合调查情况,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官方微博/澎湃新闻2022年6月7日)

二、生活作风问题

(一)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等问题。2013—2017年间,陈某先后出现性骚扰女学生、向学生索要并收受礼品、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行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九派新闻2021年11月30日)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教育部官网2022年4月11日)

(三)郑州商学院职工付某某骚扰学生被解聘

新京报快讯针对有自媒体平台反映郑州商学院职工骚扰学生一事,学校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处理通报,全文如下:

2021年11月20日,有自媒体平台反映我校职工骚扰学生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经核查,被举报人付某某系我校职工,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学校研究,依据师德师风和学校职工管理有关规定,对付某某予以解聘。(新京报快讯2021年11月20日)

(四)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谢某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被撤销教师资格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谢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21年3月,谢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某在校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谢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并取消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教育部官网2021年11月30日)

(五)山东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某某体罚学生给予开除处分

2021年11月,李某某(辅导员)在对3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过程对其进行体罚,其中2名学生为轻微伤,李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开除处分。给予其所在二级学院院长警告处分,给予学院有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教育部官网2022年8月30日)

(六)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教育部官网2022年4月11日)

(七)辽宁大学教师何某骚扰学生被免职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证

2022年7月25日凌晨,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学生网上实名举报辽宁大学教职工何林微信骚扰。辽宁大学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查,情况基本属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何林免职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移交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处理;撤销其在辽宁大学期间所获得各类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辽宁大学官网2022年7月25日)

(八)海南大学副教授段某某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等处分

新京报讯5月27日,海南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就网传该校副教授段某某与女学生发生关系一事作出回应,称决定给予涉事教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全文如下:

针对近日网络平台出现的反映,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教师段某某的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问题展开全面核查。

经查,段某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段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

海南师范大学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新京报快讯/海南师范大学官微2022年5月27日)

(九)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学生被撤销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2020年8月30日,侯某某借约学生到其办公室讨论问题为由,对该生实施了骚扰行为。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侯某某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文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文学院党政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讨。(教育部官网2021年4月19日)

(十)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

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教育部官网2021年4月19日)

三、学术不端

(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谢某某论文造假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

谢某某通过网络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进行润色和论文代投。2020年2月,因内容与别的期刊论文内容重复、虚构通讯作者等原因,该论文被编辑部撤稿。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追回其利用被撤稿论文所获得的科研奖励。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教育部官网2021年11月30日)

(二)长江师范学院教师谭某学术不端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长江师范学院教师谭某,在论文发表中存在代投代写的学术不端行为,其行为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长江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重庆市市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试行)》第二条之规定,给予谭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教师四级岗位降至六级岗位;在全校通报谭某师德失范行为,责成谭某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所在学院取消谭某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资格;取消谭某2024年12月5日前评奖评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人才计划、研究项目等申请资格;在处分期内(2021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谭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基础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和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均按50%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官网2022年3月5日)

(三)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单某涉嫌学术不端被追回已拨资金并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西安交通大学单涛等发表的论文“Shuo Chen#, Xi Chen#, Wei Li, Tao Shan*, Wan Run Lin, Jiancang Ma, Xijuan Cui, Wenbin Yang, Gang Cao, Yiming Li, Li Wang and Yaan Kang. Conversion of epithelial-to-mesenchymal transition to mesenchymal-to-epithelial transition is mediated by oxygen concentration in pancreatic cancer cells. Oncology letters, 2018, 15(5): 7144-7152.”(标注基金号81402583)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该论文存在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的问题,通讯作者单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撤销单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ROS重塑CAFs代谢转变调配胰腺癌以非血管依赖方式生长的研究”(批准号81402583),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单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单涛通报批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10月22日 )

(四)上海交通大学李某某、马某涉嫌学术不端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并给予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上海交通大学李奇峰、马杰等发表的2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涉事论文如下:

论文1: Qifeng Li,Ke Shen,Yang Zhao,Xiaoguang He,Chenkai Ma,Lin Wang,Baocheng Wang,Jianwen Liu,Jie Ma*. MicroRNA-222 promotes tumorigenesis via targeting DKK2 and activating the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 FEBS letters, 2013, 587, 12.(标注基金号81271382)

论文2: Qifeng Li,Ke Shen,Yang Zhao,Chenkai Ma, Jianwen Liu., Jie Ma*. MiR-92b inhibitor promoted glioma cell apoptosis via targeting DKK3 and blocking the Wnt/beta-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 Journal of Translational Medicine, 2013, 11, 302.(标注基金号81271382)

经查,论文1、2存在数据造假问题,第一作者李奇峰、通讯作者马杰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马杰将2篇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271382)结题报告中,还应对结题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取消李奇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李奇峰通报批评。

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撤销马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小鼠缺氧缺血性脑病iPS细胞移植治疗潜能的实验研究”(批准号81271382),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马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马杰通报批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10月22日)

(五)西安交通大学李某某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西安交通大学李晓燕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李晓燕使用他人申请书内容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雌激素信号调控分子PITX1靶向TGF-β1信号调节类风湿关节炎成纤维样滑膜细胞生物学活性的机制研究”(申请号8227061810),存在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李晓燕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李晓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雌激素信号调控分子PITX1靶向TGF-β1信号调节类风湿关节炎成纤维样滑膜细胞生物学活性的机制研究”(申请号8227061810)申请,取消李晓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李晓燕通报批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10月22日)

(六)江西省豫章师范学院教师尹某某论文涉嫌抄袭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取消各种评比资格

2020年12月,尹某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中的实验内容和实验结果,于2021年8月在该期刊发表致歉及撤稿声明。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尹某某警告处分,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澎湃新闻网2022年8月30日)

(七)上海交通大学王某学术不端被追回已拨资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上海交通大学王宁等发表的论文“Ning Wang, Feng-E Chen*, Zi-Wen Long*. Mechanism of MicroRNA-146a/Notch2 Signaling Regulating IL-6 in Graves Ophthalmopathy. Cellular Physiology and Biochemistry, 2017, 41(4):1285-1297.”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该论文存在数据造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问题,第一作者王宁负主要责任。此外,王宁将该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2070971)申请书中,应对申请书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王宁在调查过程中虚构论文形成过程及作者贡献,还应对未如实说明有关情况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三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8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三项,撤销王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TRIM25泛素化UCP2调控SIRT3介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氧化应激的机制研究”(批准号8207097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王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2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给予王宁通报批评。其他责任人另行处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5月17日)

四、其他类

(一)长江师范学院张某擅自向学生收取购买乐器费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长江师范学院张某于2021年秋期开学后擅自向学生收取购买乐器费用,数额较大,引起学生及家长投诉。其行为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长江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重庆市市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试行)》第二条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记过处分;在全校通报张某师德失范行为,责成张某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张某在2023年12月5日前评奖评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人才计划、干部选任、项目申报等申请资格;在处分期内(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张某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基础绩效工资固定部分按80%执行,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按50%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官网2022年3月5日)

(二)广东省连南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蓝某某违规收受钱财给予蓝某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

广东省连南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蓝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01—2006年及2014年,蓝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5万余元,为其妻子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蓝某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处理。

(三)南开大学教师李某某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证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南开大学教师李某某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某违规支出9项差旅费,学校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还报销经费。2020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存在与学生不正当关系。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作出解聘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教育部官网2022年8月30日)

(四)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

2019年,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育部官网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