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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系关于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4-09-04 18:09:49  作者: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个人专长,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满足部分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调整专业的需求。依据学院文件精神,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系部考核依据《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太工院发[2022]151号)文件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转入”的总要求,做到全过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

二、转入考核细则

(一)转专业学生必须符合《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对于相同系部、相同专业的转专业学生,结合学生填报意愿,按照专业排名择优转入,专业排名以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准;

(三)对于不同系部转专业的学生,优先转入与本系专业相关度高的工科专业学生;

(四)对于不同系部、不同专业的转专业学生,高数、英语难易程度一致的,按照学生高数、英语成绩择优转入;高数、英语难易程度不一致的,按照由难到易录取;

(五)转专业理由为兴趣专长且有成果(论文)者,系部根据学生兴趣爱好、专业实践能力择优转入;

(六)学生在大一期间参加过电类相关竞赛或者培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转入时会优先考虑;

(七)对于各专业转专业后的班级总人数,原则上班级容量不超过45人。

电子工程系

2024年9月3日